关于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企业、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 2、认真开展节前隐患排查工作。按冬季施工安全生产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对脚手架、模板支架、“三宝四口”、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施工围墙等重要部位加强检查,特别是沿街工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3、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节日期间停工的工地,要做好深基坑监测、切断电源、预防火灾等工作。施工现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地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好巡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在施工现场要落实专人值班管理,严格落实现场门卫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确需春节加班施工的工地,应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施工企业对留湖过节人员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文化娱乐活动,让留湖人员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4、认真做好节后复工的相关工作。节后复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做好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认真做好民工上岗前的教育、交底工作,特别是新进工地的民工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操作,坚持先教育,后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0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