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
[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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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印发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的通知

 

站各科室:

    为有效加强我站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使创建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我站的创建水平,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以提升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强化管理,有效促进单位的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立组织

成立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副站长吴笑元担任,钱法荣,盛励、刘德柱任副组长,包锡强、陶石磊、黄萍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盛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石磊同志任副主任。

三、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文化、和谐、精致的城市特色定位要求,以“提升监管水平、服务科学发展”为实践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监管水平,服务科学发展。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和行为,做到规范文明,公正高效,办事公开。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健全有效机制。全面制定、落实各项文明单位创建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纪律严明;健全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五)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六)组织各项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按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好基础创建工作,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工会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加强本站精神文明建设。慰问困难群众,帮助解决一些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往年扶贫的对象继续做好帮困工作。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全站职工工作责任感。

 

 

 

中共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委员会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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