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发〔2008〕327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调整如下: 一、新建工程和市政改扩建工程 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4.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 5.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工程勘察报告; 7.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一套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8.工程各方质量主体和管理、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施工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9.项目总监业绩登记本。 二、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 1.前款1至9项资料(不涉及外立面变动且未改变工程用途的室内装修工程可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认可书面材料); 2.经审批的湖州市区房屋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3.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4.属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三、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在建项目分包工程在补办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编入原在建项目登记号); 2.原在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分包工程的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4.分包工程的施工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5.分包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一套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7.分包工程的工程各方质量主体和管理、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施工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8.项目总监业绩登记本(如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未变更不需提供)。 附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材料调整的说明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材料调整的说明 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4.“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75号)第七条规定:合同双方应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合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6.“工程勘察报告”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7.“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一套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8.“工程各方质量主体和管理、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施工员等)相关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9.“项目总监业绩登记本”依据《湖州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区建设监理实行项目总监业绩登记制度的通知》(湖建发〔2002〕69号)。 10.“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11.“属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与承组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12.“原在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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