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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材料;
2、4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同意办理质监。
二、申报材料
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
5、勘察报告和经审查后的施工图一套;
6、工程各方质量主体和管理、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上岗证书,总监业绩登记本。
三、受理地点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四、承办人员
A.鲍文静B.俞茵
五、联系电话
0572-2216935 2069947
六、受理时限。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按湖计物价[2003]120号文规定,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40元/㎡计收;构筑物、装修、安装等按工程合同造价的1.5‰计收;市政公用工程按工程合同造价的1.8‰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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