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程序
 

 

序号 工作内容 职责岗位 工作职责和要求
1 投诉受理 办公室 唐 工

1、办公室专人负责投诉受理工作,要求认真、热情、仔细、周到;
2、按质量投诉表的内容及时记录建设(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投诉的质量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一般质量问题应即时答复解释)

2 落实人员 办公室 唐 工

1、一般情况按“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把质量投诉表转达相关质量监督员处理;
2、必要时上报分管站长。

3 联系落实 监督员 按及时原则二天内同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到场察看时间,并督促其通知施工、监理、设计、投诉人等相关人员按时到场检查;
4 到场察看 监督员

1、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现场察看,分析原因,确定质量问题性质及处理方案;必要时由原设计出处理方案。并经投诉方、施工方、建设方认可。
2、有争议时则通过技术鉴定确认。

5 质量修复 监督员

1、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方案实施;
2、督促建设方、投诉方、监理方做好协同、配合和把关工作。

6 验收确认 监督员

1、监督各方完工验收;
2、收集整理验收资料;
3、资料及时移交办公室。

7 资料存档 办公室 负责质量投诉表、处理方案、各方验收意见等资料归档。


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6月10日
 
 
【 关闭 】